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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澳大利亚ASIC

    1.机构性质:政府机构

    2.机构介绍:澳大利亚证券和投资委员会,英文全称Australian Securities & Investments Commission简称ASIC,于1998年7月1日成立,其监管职责和监管范畴由2001年澳大利亚《证券投资委员会法案》(ASIC法案)立法规定。该机构是一个独立政府部门,并依法独立对公司、投资行为、金融产品和服务行使监管职能。澳大利亚证券和投资委员会是澳大利亚银行、证券、外汇零售行业的监管者。随着2001年澳大利亚《证券投资委员会法案》的出台,ASIC从此把零售外汇交易市场纳入日常监管范围,与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行业一同监管,成为了澳大利亚国家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3.监管职能

    在监管方面

    (1)ASIC监管从事投资、养老基金、保险、存款和信用卡业务的金融市场和金融服务机构。

    (2)作为消费者信贷监管机构,ASIC监管并颁予从事信贷活动公司执照,信贷活动包括银行、信用社、金融公司、抵押贷款、金融经纪商。

    (3)作为市场监管机构,ASIC督促金融市场合法、公平、有序、透明公开。

    (4)2010年8月1 日,ASIC在澳大利亚政府许可下承担在市场许可交易股票、衍生品和国内期货市场正常运作的监管。

    (5)作为金融服务监管机构,ASIC许可和监察金融服务企业,确保有效、诚信、公正操作。这些企业从事业务的范围为养老保险、基金、股票、和公司证券、衍生品,及保险业务。

    在维护市场诚信和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

    (1)市场诚信是指防止市场的人为操纵、欺诈和不公平竞争, 保护市场参与者免受金融欺诈和其他不公平行为的影响, 从而增强投资者对金融市场的信心, 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

    (2)保护消费者权益体现在通过充分、及时的市场信息披露, 确保公司、证券和期权市场的诚信和公正确保中、小投资者能够获取充足且确切的信息当投资者权益受到不公正的对待而遭受损失时, 可以通过适当的途径得到补偿。

    4. 监管范围

    (1)金融公司登记注册,管理投资计划;

    (2)授予澳大利亚金融业务许可牌照(AFSL)和澳洲信贷牌照;

    (3)审核审计员和清算员资质;

    (4)发布侵权公告;

    (5)发布禁令经营信贷活动/金融服务;制定维护金融市场统一规则等。

    保护消费者和投资者权益范围

    (1)我们有权保护消费者免遭金融服务欺诈和不公正行为的侵害。

    (2)ASIC为消费者提供以下服务:

    理财、借贷、信用卡、保险、退休养老金、各类投资、经济诈骗、生活服务(买车买房失业)、金融